返回 第十四章 作着才能感受蓬勃的生命  作女(出版)卓尔陶桃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第十四章 作着才能感受蓬勃的生命[2/3页]

  复地不厌其烦地换台,生怕错过了别的好节目,就像选择女人。

  你还没收拾完吗?郑达磊突然问。

  还没有。陶桃回答说。这才发现郑达磊对她的留意原来是不动声色的。

  简单一点嘛,又不是去拍电视。郑达磊又说。

  亲爱的,你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,你最好对我说些什么吗?陶桃抱着她的衣服,倚着洗手间的门莞尔一笑。

  我应该再重复一遍那些酸掉牙的经典情话:亲爱的,我愿意守在洗手间门口等你一万年。郑达磊用讥讽的口气说。或者,我最想做一支唇膏,每时每刻亲吻着你,我情愿一遍遍被抹掉或者被你吞到肚子里去……

  陶桃咯咯笑着滚落在他怀里。

  还有还有——郑达磊一边搂着她,继续调侃着说:我希望我们都变成蝴蝶,哪怕只在夏天里生存三天就够了,我在这3天里得到的快乐比我已经活过的四十多年还多……

  打住打住。陶桃用手指轻轻挡在他的嘴上。这是剽窃吧,我怎么听得耳熟。

  那当然。这是一个叫济慈的英国诗人写的,我哪里会这么酸。郑达磊抚着她的后背说。你想听吗?我还有很多呢,比如:爱你时,我觉得地面都在移动。对不起,这是海明威说的。

  陶桃撅着嘴说:看不出来呀,你还挺浪漫的呢,哎,你就不会说点儿自己编的呀。

  说什么?

  这怎么能问我呢?

  你想让我说什么?

  不是我想,而是你想。

  在床上不是都说过一千遍了吗?

  可我想听不在床上说的话。

  我习惯于只做不说,那总比只说不做的人实惠吧?嗯?郑达磊一脸坏笑。

  陶桃捶了他一下,失望地从他怀里挣脱出来,收敛了笑容说:不说就算了,我来提醒你吧,当你的太太,噢,或者女友,在准备出门之前,你应该做的事情,是给餐厅打电话,把你们喜欢的那个座位订好……

  好吧好吧,遵命。郑达磊跃起身来抓电话,一边嘀咕着说没有秘书还是不方便,他倒成了秘书了。对了,你是吃中餐还是吃西餐?

  你先问一下,这里有没有法式餐厅?订一份黑蘑鹅肝酱。如果这里没有,问一下城里的法餐在哪儿,我们可以打车去。陶桃说完,才重新走进洗手间去。

  总算把脸面拾掇妥帖,把衣服换得天衣无缝完美无缺,挑来选去,勉强配上了一条带心形镂空银坠的白金细链,陶桃进入了最后一道工序:香水。

  在陶桃看来,好的香水就像女人的身体,它能和女人的气息完全融为一体;而那些不好的香水呢,就像黏在衣服上的尘土,掸都掸不掉。打个比方说,好香水像蜜蜂,而不好的香水,就像嗡嗡嘤嘤缠绕着你的苍蝇了。

  陶桃从不忌讳自己喜欢香水,她最不能容忍女人不用香水就出门。妆可浓可淡,但香水万不可省略。一个女人还没有到来,风中已吹来了她甘甜的气味;一个女人走过去了,庭院里还留着她的余香。真正的女人活在空气里,她只是一阵若有若无的气息,无影无形像一个隐身的幽灵。香水是女人的肌肤亦是内衣,闻一闻那女人用什么样的香水就可以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。

  当然它偶尔也会玩一点带有欺骗性的小花招,好牌子的香水能在瞬间改变一个女人的出身和地位。陶桃以前只用CHANEL也即夏奈尔五号那个老牌子,它既先锋又经典,锐利又温情;首调时,它是诱人的,中调时就变得有节制了,撩人却不会让人疯狂;到了最后的基调,它那种淑女贵妇端庄的品性就稳稳地沉下来,营造出幽远而怀旧的气氛。自从夏奈尔在中国登陆,陶桃与它一见如故不离不弃从此形影不离。但在认识郑达磊以后,陶桃开始喜欢上了法国的“娇兰”,她觉得娇兰更带有一种令人陶醉的爱情气味,它甜蜜而性感,妖娆而快乐,特别适合她最近的心情。至于被那些年轻姑娘们痴迷并风靡一时的“鸦片”、“嫉妒”还有“毒药”那些新潮的牌子,曾都被她一一尝试过。她虽算不上那些每月为名牌倾囊而尽,宁可贷款消费的都市“新贫族”,但在香水的投资上从来不惜本钱。可惜无论是“紫毒”“绿毒”和“红毒”,还是“卡地亚”和“洛莉塔”,那些晶莹剔透的瓶中之水只被她用去一小点儿,便从此搁置在那里。她觉得它们多少都有些张扬,带有明显的欲望之气,还有一种挑战的意味。在她看来,若是用香水的性格来不打自招,就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了。那些牌子也许更适合小妞们使用。

  她曾经送给郑达磊一瓶“朗凡”男用香水,那香味是成熟和自信的,和煦而完美,甚至带有一点世故,拒人于恰到好处的分寸之外。她希望用郞凡来替她说话,传达给郑达磊周围的女人。但郑达磊似乎只用过一次,就说什么也不肯再用了。他的理由是男人迷恋香水,往往带有隐含的自恋倾向。

  陶桃从她那装备齐全的旅行化妆包里,取出了琥珀色的“娇兰”。细密的气雾像一阵黄金雨稍纵即逝,雾中之人已是魅力四射。陶桃又在镜子里把自己审视了一遍,她纤细的手指掠过发际,目光追踪过去,忽而就滞住了。她眼里闪过了惊慌而尴尬的神情——她发现自己匆忙中还是漏掉了一道题目:指甲。

  指甲才是最后一道工序。人说十指连心,那么精致那么迷你的一小块领地,女人的耕种与修理却颇费心思。那方形杏形尖形椭圆形的造型,要多可爱就能有多可爱,女人伸出手来,纤纤玉指就是通往外面世界叩门的通行证;女人伸手去刷卡,保养好的指甲就是永远不会透支的牡丹卡。女人的指甲是不能掉以轻心的,那些未经化妆的指甲,谁知道有多少宝贵的机会,女人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它从粗糙不堪的指缝中流失了呢。

  陶桃有些懊丧,心里怪着自己的粗心,竟然忘了刚才的游泳,已经把手指上原本光滑的指甲油,泡出了轻微的缺损。若是不及时处理,那手指难看得像残疾人了。若是草率修补,搞不好会弄巧成拙。但是重新上妆,却是一个费时费力的过程——得用指甲清洗剂先把指甲上的残妆清洗干净,然后把指甲油摇匀,再用小刷子从指甲的前端到四周最后再到中心的次序,一点一点一只一只依次悉心涂抹,即使有一点点马虎,指甲着色不均会起斑驳,那样的手指,就变成了受损的残卡,任何一台机器都会拒收的。但这会儿她知道自己已经耽搁得太久,郑达磊肯定是等得不耐烦了,犹豫了一会儿,只得草草将残油洗去,不及重新“上光”,便急急拉开了门。她在伸出手的那一刻,觉得自己像一碗没放油的素面,清汤寡水的就被人端出去了。

  三

  郑达磊的脸色果然就不大好看。一言不发地站在走廊里背对着她,等着她完成穿鞋拿包的最后一系列动作。出了这栋单体别墅的大门,走到绿阴森森的院子里,郑达磊才淡淡地对她说,这家度假村没有西餐,要想吃黑蘑鹅肝酱,只有去城里。陶桃听他那怏怏的口气,知道他根本没有兴趣去城里。

  就在这里随便吃一点吧。陶桃通情达理地说。

  在通往餐厅的路上,郑达磊接了一个电话,脸色才由阴转晴。陶桃从侧面看着郑达磊忽然变得眉开眼笑的神情,听着他说话时突然转换成带有童稚的亲切口吻,她知道,那是他的女儿来电话了。

  郑达磊以前很少或者说基本不与陶桃谈及他的女儿。

  一直到这次同郑达磊外出旅游,俩人连续二十四小时呆在一起,陶桃才知道,原来郑达磊每天都要同他的女儿通一次电话。有时是那女孩打过来,更多的时候,是郑达磊打过去。每一次陶桃都会觉得,那个正在同女儿通电话的郑达磊,在瞬间变得和颜悦色,脸上冷硬的线条,一根根舒展开去,所有的棱角都变圆了,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。

  陶桃的胃里有酸涩的滋味一丝丝翻上来。一种也许可以被称为嫉妒的心情,在心头拂之不去。似乎,并不是嫉妒他与女儿的亲密,而是嫉妒他有一个女儿。

  快考大学了,得多给她些鼓励。郑达磊放下电话,有意无意地提了一句。

  陶桃笑着说:当然,这我理解。

  餐厅里的人不少,都是来度长假的。领座员把他们带到一张临窗的小桌前,从窗口望出去,一株硕大的夹竹桃,满树粉色的花朵把远处的海景都遮蔽了。

  陶桃点了两份乌鸡水鱼盅,一份尖椒牛柳和一份清炒芦笋,就说够了。郑达磊说想喝点啤酒,又要了一碟凉拌苦瓜和一碟卤水豆腐。

  一股苦涩的凉意,从陶桃的舌根泛起。

  她想起了那个小个子的广东男人。她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的时候,他一上桌就点了这种被他叫做凉瓜的东西,说是去火。陶桃吃一口就吐了出来,东北没有苦瓜,她一点儿都不喜欢这种又苦又涩的蔬菜。至今她还记得那个男人当时惊慌失措的神情,连声对她说对不起啦,你不要吃我吃啦。从此后他总是让陶桃点菜,只要是陶桃不爱吃的东西他绝对连正眼都不看。陶桃吃饭的时候,他总是在一边看着她,殷勤地给她夹菜替她把鱼刺小心剔去,他自己几乎不吃什么东西。到了陶桃离开海口去北京读书前夕,那个广东男人已经学会了吃辣,还有猪肉炖粉条子。

  如今想起来,已是恍若隔世。

  郑达磊大口喝着嘉士伯啤酒,把那碟苦瓜咬得脆响。陶桃说过几次她不吃苦瓜,但郑达磊从来没有记住过。陶桃点的那份尖椒牛柳,他连碰也不碰。

  陶桃很想给郑达磊夹一筷子牛肉,她提醒他说,这是用啤酒煨的牛肉,真是好鲜嫩的。但她的手刚伸出去,又悄悄缩了回来。她看见了自己那双没有涂指甲油的手,黯淡无光的手指在郑达磊眼前晃动,就像一双未涂眼影的眼睛,无精打采而惨不忍睹。

  陶桃喝菊花茶,茶浅了,她点头叫过服务生添茶,她不想自己动手。陶桃夹菜,只能夹自己眼面前的那点儿,她不想把手臂伸长,让邻座的人瞥见那一个个敷衍了事的手指。那么她这一身精心配置的服装,岂不是功亏一篑了。天衣虽无缝,但哪怕只露一根线头

第十四章 作着才能感受蓬勃的生命[2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